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3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1.比选条件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现对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范围:中心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建设类、咨询服务类、采购类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程施工类,主要包括交通工程项目、工作用房修缮、信息化项目建设等。

(二)咨询服务类,主要包括交通规划研究、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维护、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工程审计、科研项目等。

(三)工程货物采购类,主要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采购服务。

(四)其它货物采购类,主要包括办公耗材、生活耗材、电子耗材的采购服务等。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专项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含复核工程量清单);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果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果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相关会务工作;协助发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相关的其他工作。

2.2本次选定招标代理单位数量:3家。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招标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至少完成过一个招标代理项目。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3.3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服务类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提供网页截图;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3.5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无需现场购买。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3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 月13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8号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开标仪式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放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59001920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