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运输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2-11-10 14: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澳门星际平台: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澳门星际平台: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和引领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澳门星际平台:网络强国和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将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与服务,以数字技术推进高效能行业治理、赋能高品质运输服务,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不断提升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引领作用,有力支撑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基本原则。

——政务协同,效能优先。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要聚焦构建协同、高效、智慧的行业监管与政务服务体系,在推进政务服务与行业治理数字化、网络化转型升级过程中,强化政务协同机制建设,促进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联动,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数字化履职效能。

——统筹推进,集约建设。树立行业“一盘棋”思想,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平台思维与一体化意识,打破地区部门层级界限,统一数字底座建设,打造一体化综合性平台,促进交通运输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高效利用,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水平。

——务实创新,力求实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作为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取得实效为根本目的,利用数字化技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行业治理智慧化。

——数据赋能,安全可靠。发挥数据要素在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整合汇聚,强化数据治理,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规范利用,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筑牢安全防线,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安全。

3. 建设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行安全便捷、行业治理智能高效、政务服务规范便利、标准制度保障有力 ”的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99%,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通过数字化技术的深度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行业治理智慧化、运输服务便捷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基本构建行业协同发展格局,网络数据安全可信可靠可控,有力支撑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二、夯实集约共享的新型数字化底座

充分利用省政务云、省电子政务外网资源,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基础底座集约建设和高效利用,发挥高效能数据中心、一体化业务网络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4. 共享利用政务“一朵云”。共享省政务云资源,利用省政务云部署各类交通运输信息系统,新增系统应上尽上、存量系统应迁尽迁。整合利用交通行业数据中心存量资源,为交通运输数据资源管理和大数据应用提供能力保障。(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5. 归并整合政务“一张网”。加快交通行业专网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归并整合,利用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拆除各类交通业务专网,2022年完成信息系统向省政务外网迁移。持续推进以省电子政务外网为主干,交通运输感知网络广覆盖的新型网络架构建设。(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6. 整合打造政务系统“总门户”。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程建设,2023年建成交通政务信息系统“总门户”,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业务支撑与决策”“内部事务管理”4类26个业务域,整合集成交通政务信息系统,统一全厅办公系统,打造“一入口、能协同、管全局”的综合性数字化工作平台,促进业务全面协同、机关高效运转。推进行业移动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在已经提供119个应用和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突出政务管理和行业服务,细化应用场景,明确功能定位,到2024年完成交通运输各类移动应用全面接入和统一管理,实现政务事项“掌上办”,行业治理“掌上管”,不断提高事务办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7. 统筹建设通用技术“组件库”。加强系统开发与使用过程中相关通用技术和产品的统筹建设,在身份认证、地理信息、短信平台、报表工具、数据库等方面加强供需对接,提供统一的组件化、标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三、构建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充分发挥数据在提高政务运行效率、促进行业精准治理、重组优化流程等方面的创新引擎作用,加强数据系统化治理,打通数据共享堵点,破除“数据孤岛”顽疾,守牢数据安全底线,以数据驱动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

8. 实施数据要素治理工程。建立数据协同治理机制,规范数据标准,加强源头管控,建立“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的数据治理规则和责任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开展数据资源核查,完善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数据资源整合汇聚,2022年实现行业数据“一库统管”,确保数据的可用性、易用性、安全性,打牢数据基础。厘清数据内在逻辑关系,建立数据图谱,促进多元数据融合,2023年建成交通基础设施等4类基础数据库,运行监测等5类专题数据库,支撑业务协同和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9. 推进数据高质量共享开放。提升数据共享服务水平,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原则,建立数据共享目录和数据资源清单,加强共享数据动态更新,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流动。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强数据供需对接,优化完善交通运输数据共享平台,持续为政府部门、行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数据共享服务,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数据按需共享开放。(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10. 促进数据高水平开发利用。梳理编制大数据应用清单,开展大数据典型应用,到2024年完成道路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安全码、智慧综合执法等大数据典型应用,加强数据挖掘分析,支撑业务管理。统筹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行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提升公铁水空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和全周期统计分析能力,2023年基本形成全方位数字化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体系,提高数字化决策与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四、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加强交通运输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务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业治理“一网统管”,引导运输服务“一体衔接”,利用数字化技术不断提升履职效能。

11. 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能办好办易办,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企业、人员服务满意度。优化升级全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在已完成651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到2025年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并实现从业资格证换证等事项“跨省通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等事项“一件事”联合办,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便捷办,全事项全流程“好差评”监督办,高频事项掌上办,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材料、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完善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库,到2023年完成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信息的统一纳管,并与“苏服码”加强对接融合,实现同一对象各类电子证照的关联,利用电子证照使用便捷性和防伪性特点,为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码通办”、监管执法“扫码亮证”应用提供支撑。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充分利用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微博、“苏服办”门户等数字化新媒体,创新政策发布形式,提高政策传播效率,紧贴从业企业、人员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提升政企、政民互动水平。(责任单位:厅审批处、厅运管局、厅建管处、厅港口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12. 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一网统管”。以综合执法为基础、数字技术为支撑、信用管理为手段、协同治理为目标,整合安全生产、运输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污染防治等行业治理需求,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推进行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交通运输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2023年建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提高交通运输智慧执法装备水平,构建高效协同、透明规范、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共享,促进执法协同。建设交通运输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整合集成新建、已建的各类行业监管和执法系统,与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审批+监管+执法的全链条协同联动模式,2024年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智慧化的“互联网+综合监管”体系,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和精准治理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在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框架下,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子系统的建设与完善,2023年建成重型载货汽车智能监控安全监管系统,统一对全省12吨以上重型载货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实施全程监控和实时智能分析,强化主动防控,降低事故率;建成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强化对建设市场、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等的监管;建成交通运输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运用,推进信用审批、信用监管;打造江苏交通运输安全码,综合利用各类监管数据和信用信息,对从业企业、人员安全状态进行综合评价和赋安全码,实行分类分级监管。优化升级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系统、省级联网治超管理系统,完善推广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对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超限运输、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等的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安全处、厅运管局、厅政研室、厅建管处、厅港口处、厅科技处、省铁路办、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13. 引导客货运输服务“一体衔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引导市场整合资源,扩大数字化交通运输服务产品的供给,不断增加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的“体验度”,提升智慧出行“获得感”。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一体化出行服务系统,有序推进不同运输方式资源整合,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无缝对接,2023年在苏州、淮安、徐州3个试点城市投入试运营,为旅客提供全链条、多方式、一站式出行服务,推动旅客联程运输和全程服务数字化,改善公众出行体验。鼓励和推动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联合企业共同制定多式联运电子单证规则,促进电子单证信息高效共享,鼓励和支持连云港港、省港口集团、徐州港等港口企业积极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通物流信息壁垒,加强信息交换共享,提供集装箱多式联运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货物运输组织水平,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推进12328与12345双号并行,2022年实现交通热线服务“一号响应”,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的方便性。(责任单位:厅运管局、厅综计处、厅港口处、厅科技处、省铁路办、厅港航中心、厅信息中心、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五、筑牢可靠可信的网络安全主防线

充分认识网络数据安全在数字政府建设与运行中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持续加强交通运输网络安全条件和能力建设,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

14. 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技术能力。建设网络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加强对网络资产、日常监测、风险隐患、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整体性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15. 加强数据全周期安全保护。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制度,对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个人信息的保密审查、密码保护、访问控制和脱敏处理,强化对参与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监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压实数据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16. 推进信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推进信创技术在交通政务信息化、数字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加强信创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信创技术研发和信创产品使用,加快改造和应用符合国家密码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密码算法和密码产品。(责任单位:厅科技处、厅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六、建立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

17.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指导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加强重点任务组织协调和督促评估。

18. 优化推进机制。按照集约节约、精准精细、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全系统全过程全覆盖的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管理新机制,强化对重点任务的统筹调度和协调指导。加强对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19. 规范组织实施。厅科技处统筹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研究制定年度省级交通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扎口省级交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对接省政务办;厅信息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协助提供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资源保障,按要求落实数据共享相关制度;厅财务处(审计处)加强对省级交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化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管理规范、集约建设、安全运行。

20. 完善标准制度。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要重视标准一致性和协调性,强化技术与业务融合,形成符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和有效执行。要研究和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制度保障,强化制度约束,确保行业管理规范,运转安全。

21. 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强化质量与效果评估,重点围绕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开展评估和考核,确保建设符合要求、应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