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补贴公示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16: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澳门星际平台:印发〈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22〕83号)、《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通交运〔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主城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补贴进行公示。

按照“一次补贴,分批发放”的原则,对于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十四五”期间资金分批发放。补贴对象为资金发放时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实际所有人;对于退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未更新的,由退出时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实际所有人享受补贴。如果已有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按照协议约定确定。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

监督电话:0513-59003731

附件1-7:每车补贴金额。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7.pdf